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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范围要如何判定?

发布时间:2020/12/15

如何界定专利权保护范围

专利法第五十九条:滨州专利代办公司小编介绍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人民法院对于权利要求,可以运用说明书及附图、权利要求书中的相关权利要求、专利审查档案进行解释。说明书对权利要求用语有特别界定的,从其特别界定。以上述方法仍不能明确权利要求含义的,可以结合工具书、教科书等公知文献以及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通常理解进行解释。


专利保护


滨州专利代办公司小编介绍依据以上现行规定,在进行专利保护范围的界定时,应依次按以下次序进行:

1、阅读权利要求书,列示权利要求所描述的技术方案的所有技术特征;

2、权利要求中如有部分技术特征不足够清晰明确时,可通过阅读说明书和附图对其进行界定和解释;必要时,结合专利审查档案进行界定;

3、如仍不明确,则可按照工具书、教科书等公知文献以及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该技术特征含义的通常理解,予以确定。

在依据专利审查档案进行权利要求解释时,通过核查专利审查档案的内容,可以明确申请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对于专利权保护范围所作的真实意思表示,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申请人在划定专利权边界上达成了何种一致的意见,并对社会公众形成了何种公示作用,从而使法院认定的专利权保护范围符合专利权产生时所公示的边界,符合国家授予、保护这种专有性、垄断性权利的初衷,如此才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明确的法律预期,避免不当压缩社会公众对于公有技术自由运用的空间。 此时,滨州专利代办公司小编介绍最常采用的就是禁止反悔原则,即:专利申请人在申请授权审查过程中明确放弃的内容,不得再纳入授权后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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