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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区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特此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4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区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济南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公司小编介绍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一、申报范围

1. 在济南高新区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2. 2016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认定办法》规定,至2019年其高企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3. 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二、申报时间

济南高新区2019年高企认定工作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16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3日。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三、申报程序

1. 自我评价。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和《工作指引》第三部分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 注册填报。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待注册机构确认后进行申报书的网上在线填报。济南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公司小编介绍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3. 网上提交。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系统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须清晰、可辨),并及时通过网络提交到省认定机构,完成网上填报。

4. 纸质材料提交。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并本着“与认定条件紧密相关”的原则,尽量精洁、扼要,跟认定条件无关的附件材料如科技人员的学历证书等一律无需提报,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企业将纸质认定申请材料(一份)及全套资料盖章扫描PDF格式电子版资料刻盘在指定日期前按领域报至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企业还须妥善留存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备查。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5. 现场审核。企业申报资料基本整理完整后,要向所在园区提出现场审核申请,园区工作人员通过对企业现场考察、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申报材料中知识产权、近三年项目研发活动和成果转化情况、2018年度的科技活动人员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等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附件3,由企业装订在申报材料首页)。现场核实情况与申报材料不一致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四、有关要求

1、不提倡企业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编写申报材料;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认定机构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2. 企业应按照《工作指引》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经核实选择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其提交的认定申请材料将视同无效申报处理。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济南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公司小编介绍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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